天主教香港教區聘請學校校長
申請者須具教育使命與熱誠,富學校行政經驗,對天主教辦學理念具深厚認識,能實踐天主教教育的願景、信念及目標,並須於2024年9 月到任。
幼稚園校長:
申請人須具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及修畢幼稚園校長證書課程(正修讀校長證書課程者亦可申請)。
資助小學校長:
申請人須符合教育局規定資助小學校長之專業資格及其他相關要求(正參與校長資格認證程序者亦可申請)。
資助中學校長(包括中文授課中學及英文授課中學):
申請人須符合教育局規定資助中學校長之專業資格及其他相關要求,並最少曾任職中學高級學位教席五年(正參與校長資格認證程序者亦可申請)。
請將履歷、住址、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於2023年10月16日(星期一)下午4時或之前以電郵傳達至recruit@catholic.edu.hk,同時以平郵寄往香港堅道二至八號C座二樓天主教教育事務處,信封註明 「中學/小學/幼稚園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」收。
(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