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教香港教區聘請學校校長
申請者須具教育使命與熱誠,富學校行政經驗,具領導才能,對天主教辦學理念具深厚認識,能實踐天主教教育的願景、使命及目標,並
須於2027年9月1日到任。申請組別如下:
幼稚園校長:
申請人須具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及修畢幼稚園校長證書課程(正修讀校長證書課程者亦可申請)。
資助小學校長:
申請人須符合教育局規定資助小學校長之專業資格及其他相關要求(正參與校長資格認證程序者亦可申請)。
資助中學校長(包括中文授課中學及英文授課中學):
申請人須符合教育局規定資助中學校長之專業資格及其他相關要求,並最少曾任職中學高級學位教席五年(正參與校長資格認證程序者亦可申請)。
請將申請信、履歷、住址、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於2026年9月18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或之前以電郵傳送至[email protected],同時以平郵寄往香港堅道16號天主教教區中心3樓天主教教育事務處「天主教教區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」,並在電郵標題及信封面註明申請組別(中學組/小學組/幼稚園組)。
(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)